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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3版:宁波

汽车报废更新
最高可获1.8万元补贴

汽车报废更新

最高可获1.8万元补贴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贸易局了解到,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政策已出台,从8月1日起,宁波开始受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业务,车主最高可获得1.1万元到1.8万元补贴,申领结束时间为2012年1月。

  据介绍,此次可获得补贴的车辆包括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重型载货汽车,其报废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之内。

  各县(市)区不设单独的补贴申领窗口,需要办理的车主可在当地报废车辆,然后到宁波市区统一办理。办理地点在位于环城北路东段138号的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内原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服务窗口每周一全天办理。 本报通讯员 张进

本报记者 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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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1.8万元补贴
2011-07-07 钱江晚报2011-07-0700014 2 2011年07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