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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不必然从轻

关于网民热议的自首是否成了“免死牌”。赵建生说,自首是刑法的一顶重要内容。法律上规定了自首,目的是分化、瓦解犯罪,教育改造犯罪分子。 

  他也表示,法律规定,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必然从轻处罚,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可以不从轻处罚。

  李昌奎案中,他确实是有投案情节的,这就要看法官对具体情况的分析来判断是否适用自首。

  网民们最关注的就是,同是自首,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犯罪情节比药家鑫还“恶劣”,为什么药家鑫被判死刑了而李昌奎判了死缓?对此,赵建生说,老百姓将不同的案件作对比,是正常思维,不过法院要向老百姓解释清楚原因,确实是个难题。因为法官作为一个国家刑事司法政策的执行者,掌握着生杀大权,杀还是不杀?对一个人是否有判处极刑的必要?他要比一般老百姓考虑的多得多。法律不仅要惩罚一个人,也要挽救一个人。 

  田成有则说,“昭通中院的一审判决虽然和高院的判决不一样,但是都是本着审慎的态度依法作出的。” 

  他说,并不是要放纵犯罪,李昌奎也受到判死缓的严厉处罚了。刑罚的威慑力是可以体现的。 

  田成有则强调,杀还是不杀,法院会认真对待舆论的建议,但是不能以此来判案,要以国家刑事政策和法律来进行。而我们的社会需要更理性一些,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判一个人死刑。 

  据悉,高院对该案的审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c0003 自首不必然从轻 2011-07-08 钱江晚报2011-07-0800010 2 2011年07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