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230元的公交扒手
被捕了
偷了230元的公交扒手
被捕了
在公交车上偷了230元钱和一张医疗卡,结果被公交车上的巡防队员发现并抓获。
近日,兰溪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赵某批准逮捕,这是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兰溪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扒窃案。
7月6日早上7点多钟,37岁的赵某从香溪坐中巴车来到兰溪汽车北站。
在22路公交车上,赵某看见一个老太太的裤袋里有一筒卷起来的现金,就用右手中的蓝色塑料袋作掩护,左手伸进那妇女的裤袋,将里面的现金和一张医疗卡偷了出来。
大概因为手艺不佳,钱刚刚掏出来,就已经被妇女发现。身后的巡防队员一把抓住他,与乘客合力将赵某扭送到巡防大队。
依据修改前的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才定罪量刑,我省的标准为2000元以上。
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和次数,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据此,赵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通讯员 范宝华 袁向群 本报记者 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