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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8版:宁波城事·帮办

买货卖货都要先交钱
批发市场突然增收管理费
物价局:收取适当服务费是允许的

买货卖货都要先交钱

批发市场突然增收管理费

物价局:收取适当服务费是允许的

本报记者 倪王镇 黄娟

  薛先生一直做禽类批发生意,每天都去海曙肉禽批发市场进货。但从这个月开始,他发现,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给管理市场的工作人员。

消费者:批发市场突然增收2%管理费

  薛先生说,收费是从前几天才开始的。对前来批发肉禽的顾客,市场要收取每斤0.2元的管理费;对市场内的经营户,市场也要再收取2%的附加费。

  对此,薛先生表示很不可理解:“我们本来就没多少利润,现在能赚的钱越来越少。”

  薛先生告诉记者,除了顾客,在市场内摆摊的摊主们也叫苦连连:“他们已经交了摊位费,额外还要交钱给市场,有些摊主甚至情绪很激动。”

  事情发生后,薛先生找到市场负责人黄经理了解情况。“但是对方说市场是他的,他说了算,我们没地方去反映,也不知道找谁,如果不再这里进货,也不知道去哪里进。”

市场方:收取交易费是为了稳定市场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海曙肉禽批发市场,偌大的一个批发市场空空荡荡,只看到一个保安在场内晃动。

  看到记者,保安热心地走来,说批发市场都是晚上12点到早上8点工作的,现在没人的。

  “听说顾客来这里批发肉禽要收费?”记者抛出了疑惑,保安点点头。

  记者随即找到了这家批发市场有关负责人黄根满。他承认,从7月15日起,肉禽市场开始统一向批发户收取进场费,每斤0.2元。

  “我们也是向别人学习,其他批发市场都是收的。”黄经理介绍说。

  批发市场董事长范伟生介绍说,他们给前来批发的顾客提供了交易的场所,收一点交易费也是合理的。而且现在也没有多收顾客的钱,只是随着批发市场的改革,从原先的每笼5元变成了现在的每斤0.1元。“前几天,我们刚推行的时候,确实有些小贩不理解,过来跟我们理论,现在,讲清楚也就好了。”

  对于薛先生反映的批发市场向经营户收取2%的附加费的事,范伟生表示,这是为了让市场稳定才收了这笔交易费,但会在每个月的10日、20日、30日返还给经营户。

物价局:收取适当服务费是允许的

  在批发市场内向消费者、经营者收取服务费合理吗?

  昨天记者也咨询了宁波市物价局12358投诉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果品批发市场内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是允许的。这是属于市场定价范畴内的,批发市场管理方可以根据自己具体的标准定价收取费用,而不同的批发市场内的定价标准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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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突然增收管理费
物价局:收取适当服务费是允许的
2011-07-19 2070732 2 2011年07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