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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4版:浙中城事·热线

借钱给老乡“跑路”,吃了官司

  昨天,李某因窝藏罪被浦江县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李某,23岁,安徽太和县人。2009年,他来到浦江打工。

  2009年10月9日早晨,老乡姜某在公司内与同事因打台球发生争执,两人打了起来。姜某用台球杆捅了过去,球杆从对方的右侧鼻孔插入大脑,导致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姜某见事情闹大了,就找到李某,说将人打伤了,要出去避一下,向李某借200元钱。

  由于是老乡抹不开情面,李某明知姜某涉嫌犯罪准备逃跑,仍借了钱给他。

  去年10月13日,李某被刑事拘留,但由于他患有肝炎,且在发作期,10月14日,李某被取保候审,并交纳了3000元取保候审金。

  一个多月后,李某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同意,擅自离开了浦江。今年7月24日,李某来到浦江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投案自首。

  知道自己要吃官司后,李某很后悔:因为不懂法,借钱帮老乡逃走。这下,不仅血汗钱没了,自己还触犯了法律,实在太不划算了。

  本报通讯员 何祖喜 于彦

  本报记者 胡倩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4 借钱给老乡“跑路”,吃了官司 2011-08-16 2109205 2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