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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2版:浙中城事·时政/资讯

金华整治超限超载车辆
两个“治超”点24小时执法

  本报讯 为了规范上路的货车,金华市交通部门于昨天开始了一场为期100天的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由于今年4月开始,高速公路开始实施计重收费,有些超载车辆转向了非收费公路,使得一些普通公路受损更加严重。同时,超载还危及一些桥梁的安全。

  金华市抽调了全市9个县(市、区)的部分路政队员进行联合“治超”,交叉执法避免“关系户”。

  目前金华市境内共有2个“治超”点,一个是位于330国道上的永康超限运输监测站,另一个是位于46省道上的婺城区下潘超限运输监测站。在这次集中整治中,这两个“治超”点会24小时全天候执法,让超限超载车辆没有空子可钻。

  另外,公路部门还将在全市318座桥梁上重新设置超限超载标识,并在每座桥的桥头位置公示桥梁的技术设计标准和养护单位,明确落实桥梁的“治超”责任。

  根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吊销营运证,驾驶人停止从事营运。故意堵塞固定超限监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秩序的,将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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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国家交通部门曾经做过实验,数据显示超载车辆对路面的破坏力是按照4次方级数迅速递增的。比如载重10吨的货车如果载了20吨货物,对路面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的16倍;如果载了30吨货物,对公路的破坏力将增加80倍。也就是说,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

  按照这一标准计算,超载车在公路上行驶一年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正常运输车辆行驶5年甚至10年的损害。

  本报通讯员 徐益丰 本报见习记者 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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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6 2108864 2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