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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8版:本地新闻·巡城

回应二 村干部名下房子只是“挂靠”关系

  那么,为什么有的村干部名下竟有几十套房子呢?

  永嘉县政府相关部门解释,2007年以前,新桥村建成了一、二期安置房215套,以建成成本价每套13.6万元、16万元分配给村民。

  而这569套房子是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设计中建安置房569套,同时把1—2层建成商业用房用于今后出租,以此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由于预算此项投入资金巨大,而当时村集体没有资金,于是村里决定将部分安置房出售,回笼资金用于1-2层商业用房建设以及村民福利支出。

  2007年,新桥村三产安置房分配方案公示后,村干部、村民都可以认购。

  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比较疲软,认购形势不乐观,所以村两委干部动员村内、村外的人员进行认购。

  可是,因为三产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必须是本村村民,故经村两委干部动员,认购的村外人员都要挂靠在新桥村村干部或村民名下,故出现了一个村干部名下几十套房的现象。


钱江晚报 本地新闻·巡城 a0008 回应二 村干部名下房子只是“挂靠”关系 2011-08-16 钱江晚报2011-08-1600011 2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