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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8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菜刀砍向情敌

  水库边,女友承认有了第三者,他大怒。

  刘某和郑某是湖南人,两人谈恋爱有些年头了。

  去年,经小姐妹介绍,郑某到婺城区一家工厂打工,两人分居两地。到金华后,同事詹某经常帮助郑某,并开始追求她。一来二去,两人发生关系。

  今年初,刘某也来到金华,到郑某的厂里打工。

  没多久,刘某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儿,听到一些女友和詹某的闲言闲语。

  刘某多次用话试探郑某,都没问出个结果。3月17日,他把郑某约到水库边,“不告诉我实情,我就跳下去。”

  郑某见刘某情绪激动,不得已,承认了和詹某的关系。

  第二天凌晨,刘某左思右想,咽不下那口气,拿着菜刀就往婺城区竹马乡菜市场附近詹某的住处跑。

  刘某在楼下大喊大叫,不断地打电话,但詹某就是不下楼。

  “好啊!不下来我就不走了,有本事永远不下来!”刘某大叫。

  詹某看躲也不是办法,在同事方某的陪同下下楼。刘某操起菜刀,向詹某砍去,导致詹某头部、背部多处受伤。

  之后,刘某拨打了120和110,并在路口等候民警到来。

  近日,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詹某医疗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人民币6476.89元。

  本报通讯员 朱召杰 本报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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