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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0版:本地新闻·巡城

“撞伤了人,我怎么赔得起?”
一个老好人做出了最坏的选择

  本报讯 哪怕亲眼看到了戴着手铐的易廷满,他的老邻居们还是不肯相信,这个老好人居然会对人痛下杀手。

  这个重庆人已经在嘉兴南湖的步云集镇住了快20年,以开农用车帮人拉货为生。

  “他不抽烟,不赌博,有点事情,他也肯帮把手。”熟悉他的一位邻居这么说。

  可是,9月18日,一切都变了。

  当天凌晨,他开着农用三轮车拉一批猪肉到菜场去,经过人民路和庆丰路交叉口时,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农用三轮车狠狠地将自行车撞倒在地。

  “出事了!”易廷满赶紧跑下车看,发现那名男子被压在三轮车后轮底下,头部鲜血直流,但还有呼吸,易廷满叫了那名男子几声,对方没回应。

  易廷满后来交代说,当时自己心里很乱,自己开三轮车每个月收入3000多,但妻子重病在床,每个月的医药费就要3200元左右,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要上学。

  “撞伤了人,我肯定赔不起。”易廷满告诉民警,他的车子没有上保险,所有的赔偿都要自己出。

  眼看周围没人,易廷满就将受伤男子抱上驾驶室,把自行车抬上车,继续往菜场赶。

  走了一段路,农用三轮车来到一座桥上,此时,易廷满已打定主意,他下车将自行车抛入河中,又回到车上,拿出锤子朝受伤男子头部猛击,怕对方不死,他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杀猪刀狠捅了几刀。

  确定对方已死后,易廷满用衣服将尸体盖住,然后开车到菜场,把猪肉送给商户,又折回家,烧了早饭。

  回到家后,易廷满换下并清洗了留有血渍的衣物,在家想了一天,他最终下定决心“只要不留痕迹,没人会知道这件事”。

  当晚,易廷满又来到高铁桥下,将对方分尸,然后开车把尸体分别抛在2个僻静水塘里。

  但仅仅一天时间,在19日晚上9点,易廷满就被抓获。

  本报通讯员 嘉闻 沈华明 陈明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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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好人做出了最坏的选择
2011-09-22 2156182 2 2011年09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