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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怕你吞囡压岁钱”

  播报人:诸葛宁

  9月22日 江北法院

  这年头,离婚不稀奇。稀奇的是,夫妻两人把感情、孩子和其他财产都处理好之后,开始算起14岁女儿名下的压岁钱。

  女儿5岁时,这对夫妻算了算女儿出生后收到的压岁钱,居然已经有三四万了。两人干脆又添了点钱,凑足5万,以女儿的名义存进了银行。

  如今,扣掉一些支出,女儿的户头里还有6万。离婚后,女儿由妈妈带,爸爸心里惦记起了这笔压岁钱。

  “除了自己家人给的以外,其他人给的压岁钱,我们做父母的都要还给对方小孩。所以压岁钱不是女儿一个人的,而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应该分一点。”

  妈妈一听,顿时火冒三丈。“连女儿的钱你都要贪,你还有没有脸了?这是女儿从小到大存起来的,是她的个人财产,作为父母,我们也无权去分。”

  爸爸反驳:“我不是为了女儿的钱。女儿归你养,这笔钱用不到她身上,被你吞了怎么办?”

  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银行存款实行实名制,这笔钱是女儿累积多年的他人赠予的财产,又在女儿名下,不应当列入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调解,夫妻俩达成调解协议,女儿归妈妈抚养,爸爸支付抚养费,压岁钱归女儿个人所有,爷爷奶奶代为保管存单。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n0006 “怕你吞囡压岁钱” 2011-09-23 2157247 2 2011年09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