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j0004版:浙中城事·热线

“顺手牵羊”涉嫌盗窃
律师建议失主报警

  昨天,家住金华河畔花园的杨女士向《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反映:前几天,我把一台DV摄像机遗落在超市的储藏柜里,等我想起来回去拿时已经不见了。我查看了监控,是一个男人拿的,我希望他能把摄像机还给我。

  记者核实:杨女士的DV是德国牌子,丈夫去年在香港买的,价值2000多元。

  9月24日上午,因为儿子要参加学校的采风活动,杨女士和亲友特意带上DV,打算把孩子的活动拍下来。到了学校才发现,DV没电了。

  杨女士等人于是离开学校,到附近的福泰隆超市买菜。

  当天上午9点多,杨女士的表哥把一个购物袋和DV寄存在了超市储物柜里。“逛了半个多小时,我们就出来了,离开的时候是我去储物柜里取东西的。”

  回到家后,一家人围坐着聊天,杨女士突然想起:DV忘拿了。

  几人连忙冲出家门赶到超市。

  超市经理打开杨女士原本存放东西的储物柜,一看,哪里还有DV的影子。

  还好,储物柜旁有个监控。

  监控显示:9月24日上午10点整,一个怀抱孩子的男子,打开了扬女士使用过的储物柜。

  男子高高壮壮,穿白衬衫、黑色裤子、皮鞋、戴着墨镜。

  男子放下孩子,蹲下身,把一个塑料袋放进了储物柜。接着,他的左手从储物柜里拿出一部DV,看了看,又放了进去,1分多钟后,他摘下墨镜,推了辆购物车走进超市。

  10点33分,男子再次出现在监控里。他打开储物柜,取出寄存的塑料袋和DV,站在原地研究一番后,带着儿子离开。

  又过了1分钟,男子第三次出现在监控里,他右手拿着DV,折回来关上了储物柜的门。

“顺手牵羊”涉嫌盗窃

律师建议失主报警

  福泰隆超市服务中心蒋经理表示,顾客把物品落在储物箱的事时有发生。不过,像这次这样的贵重物品,还是第一次。

  “我们的储物柜上都标明,建议顾客存放价值200元以下的物品,贵重的东西,可以存放在服务台,这样放心一些。”

  浙江泽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华说,按照《刑法》规定,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满1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盗窃罪。但这位男子的行为是否属于“秘密窃取”,要先由公安机关来判断。他建议杨女士先报警。

  本报见习记者 侯明明 文/摄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4 “顺手牵羊”涉嫌盗窃
律师建议失主报警
2011-09-27 2161133 2 2011年09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