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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10月9日清晨7点多,东阳虎鹿镇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早早到办公室,可他发现,办公室有翻动的痕迹。

  他仔细清点,放在办公室内的一个手提包被翻过了,包里的一块翡翠和15000元现金不见了。除此之外,放在办公室书柜里的一套首饰和一块北京奥运会纪念币、五条中华软壳香烟、一台苹果手提电脑等财物都不翼而飞了,共计损失40多万元。

  这些被盗物品中,最让这位负责人心疼的,就是那块翡翠了。

  那块翡翠是他2009年花了38万元买来的,翠绿色,形状是一个如意,是他平日里的心爱之物,每天都放在包里随身带着。

  这位负责人马上向辖区的东阳市公安局虎鹿派出所报警。

  据他回忆,被偷前一天晚上11点多,他还在办公室加班,当时并没有异样。

  警方推断,小偷是后半夜作案的。

  接到报案后,虎鹿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开展侦查工作,三名嫌疑人被锁定。

  目前,三人均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

  据嫌疑人交代,三人中,24岁的黄某某是负责开车的,作案时的本田轿车是从义乌一家租赁公司,以240元一天的价格租来的。

  在回义乌的路上,他们就把现金和香烟分掉了,现金每人分到3000元,香烟每人4包,而苹果电脑是第二天在义乌市区路边卖给过路人的,卖了1500元,每人分得300元。

  至于偷来的这些手链、翡翠、耳钉等,他们都用打火机烧过,最后觉得手链是镀金的,翡翠吊坠是染色的,可能不值钱,第二天全都扔掉了。

  他们想不到的是,一块价值近40万元的翡翠就被他们这样遗弃了。

  目前,东阳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翡翠仍在进一步找寻中。

  本报通讯员 徐步文 本报记者 朱丽珍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j0007 2011-10-19 钱江晚报2011-10-1900012 2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