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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6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骗女人钱

  东阳人张美(化名),43岁,离异。11月8日下午,她向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报案,称楼某骗她钱。

  2001年4月,她在永康市区某工地工作时认识了包工头楼某,两人还是老乡。

  楼某比张美大几岁,谈吐不俗。直到2004年9月,张美离开永康到南京,两人还保持着不错的关系。

  楼某经常打来电话诉苦,称自己和老婆感情破裂,快离婚了,并表示离婚后愿立即娶她为妻。两人常常“煲电话粥”一个多小时。

  张美此前已离异,对楼某的甜言蜜语并不相信,但经不住楼某一再“进攻”,渐渐陷入情网。

  去年8月,楼某又给张美打来电话,说自己在杭州,不够路费回东阳,“你先借我1500元吧,10月底就归还。”

  张美第二天就往楼某的账户汇了1500元。此后几个月,楼某经常以各种理由开口借钱,从张美处共“借”走了26万多元。

  这期间,两人基本上以电话或短信联系,很少见面,但张美对楼某“组成新家庭”的承诺深信不疑。

  今年春节过后,张美多次提出要和楼某结婚,但楼某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托。

  事实上,张美汇给楼某的钱大部分也是向朋友借的,她叫楼某还钱,但楼某换了手机号码。此时她才明白自己受骗了,“他根本就没跟老婆离婚,他耍这么多把戏,都是为了骗我的钱。”

  张美说,她手机里还保留着楼某发来的骗钱短信,还有通话录音,她希望这些能成为楼某骗钱的证据。

  本报通讯员 朱一红

  本报见习记者 侯明明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j0006 骗女人钱 2011-11-10 2216299 2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