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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6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宾馆后门的免费酒窖

  三个17岁的男孩,把别人堆酒的场所当成了自家的酒窖,只要一想到喝酒就去那儿搬,半年来都相安无事,在他们第五次搬酒时,栽了。

  小方和小钊是发小,都是东阳市佐村镇人。虽然都只有17岁,但两人已离开学校走向社会,一无文凭二没技术,只能依靠父母生活。

  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的哥们——同龄的小伟,住在东阳江北街道,小伟早在2009年,就曾因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今年5月的一个晚上,小方等人发现,在双岘路一家宾馆后面露天堆放着许多啤酒。当时,他们偷了两箱,喝完后,又悄悄地将空瓶放了回去。

  初次尝到甜头,小方等人欲罢不能,只要想起喝酒,就到那里去搬,俨然将那里当成了自家的酒窖,有时偷两箱,有时偷三箱,酒喝光了就把空瓶空箱子卖到小店里。

  有一次,他们在偷酒时,也曾被人发现,但侥幸逃掉了。尽管如此,他们并没有收手,心血来潮时,还是会到那里去偷酒。

  12月15日晚上,他们3人在城区朝阳路小方的租住处聚会,小方提议大家喝点酒,但家里只有白酒,大家又想到了去搬啤酒。

  于是小方在家留守,小伟骑着电动车带着小钊出发了。小方在家里等了好几个小时,直到第二天凌晨1点多,门铃终于响了。

  欣喜的小方以为是兄弟们回来了,打开门一看,却是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的民警。原来,小伟和小钊在“搬”啤酒时,被巡防队员逮了个正着。

  12月16日下午,三人均因盗窃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本报通讯员 朱一红 本报见习记者 侯明明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j0006 宾馆后门的免费酒窖 2011-12-20 2267579 2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