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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女侠”脚踩小偷引热议

律师说法:此举属合理制服行为,并不违法

  一名中年男子面朝下扑倒在地,双手反剪背后,被人用脚踩着。从穿着看,脚踩男子的是一名女士。7日下午4点半,这张配有文字“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抓到小偷一枚!”的图片在微博上引发热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记者进行了探访。

  7日晚8时,记者赶到事发地武汉理工大学东院南门教工宿舍区。保安陈细华说,他们接到学生反映后赶到现场,就看到了照片上的这一幕。

  据他们了解,下午4点多,一名男子打开一住户大门,恰巧被邻居撞见,邻居问男子“找谁?”男子答不上来,转身就走,连房门也没关。邻居要男子“站住!”对方却撒腿就跑。

  “抓小偷!”男子大约被追了100多米,逃到体育场,一名正在网球场打网球的女子操着球拍就冲了上去,三下两下便将男子制服,踩在脚下。陈细华说,这名女子身高在1.7米以上,年龄30岁左右,不像是学生。

  陈细华说,保安到场后,紫衣女子就松开了脚,他们将男子扶起。很快,民警赶来将男子带走。其间,警方从其身上搜出了一个“反猫眼”的窥探工具(可从室外通过猫眼看室内)。

  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有两名男子撬开了教工宿舍区的3间储藏室,被居民发现,其中一名男子被追至体育场就擒,另外一名男子趁乱逃脱。

  昨日,这条微博在网上引起网友争议。有人认为,小偷也有尊严,没必要用脚踩着他。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小偷实在可恨,被踩是活该。

  记者与发布这条微博的网友取得联系。他讲述了看到的一幕:当时,我在宿舍里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抓小偷”的喊声,于是跑到楼下。在足球场与网球场中间,一名身穿紫色T恤的女子脚踩着一名男子,男子看上去30多岁,他面朝下扑倒在地,双手反剪背后,被女子的右脚牢牢地踩着。我用相机拍下了照片。现场有很多人,我想,紫衣女士脚踩小偷是为了控制局面。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认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判断,见义勇为者没有侮辱、殴打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属于合理的制服行为。

  湖北光年律师事务所的曾宪强律师也表示,见义勇为者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反抗和逃跑将其踩在脚下是可以的,但不能故意伤害嫌疑人的身体。至于发图者,是在如实传播发生的事,不涉及侵犯小偷权利。

  据武汉晚报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1 “紫衣女侠”脚踩小偷引热议 2012-04-09 2398587 2 2012年04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