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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002版:杭州新闻·生活大参考

“民办”公共泊位,欢迎您投资

可享受财税优惠政策及政府定额资金补助

  本报讯 记者从杭州市政府部门获悉,《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从下月11日起正式实施。

  这里所说的社会力量,是指境内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和土地出让金)投资公共停车场(库)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民间组织等。

  如果你属于“社会力量”,来投资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杭州的原则是“谁投资、谁收益”。投资者在经营年限内可按规定自主经营收费,并可享受财税优惠政策及政府定额资金补助。

  社会力量投资公共停车场(库)有三种类型,包括专业公共停车场(库);城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超配部分的新建及改、扩建;以及已建成城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超配部分申请对社会开放。

  如果满足条件,那么相关经营单位可以享受杭州财税优惠政策,包括:经营公共停车场(库)的独立纳税企业,根据公共停车场(库)的经营收入,在3年内按其上缴的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的地方分成部分额度分年度给予补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免部分税费的优惠;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另外,还可以按规定享受定额资金补助。

  本报记者 刘焜


钱江晚报 杭州新闻·生活大参考 h0002 “民办”公共泊位,欢迎您投资 2012-05-22 2448285 2 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