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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2版:浙中城事·资讯

金华版“新拆迁条例”出台
50%以上被征收人不同意
就要开听证会

  本报讯 金华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取代原来金华执行10之久的《金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该办法取消了“拆迁”一词,改为“征收”。根据该办法,征收补偿方案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因旧城改建需征收房屋的,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还对人数作了明确。“以前人数比较模糊,现在明确了被征收人达200户以上的就算多,如果情况复杂应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本报记者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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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上被征收人不同意
就要开听证会
2012-05-22 2452527 2 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