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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3版:浙中城事·热线

过失致人死亡 骑车小伙被批捕

  5月13日晚,贵州小伙罗某和另外两名女子在浦江县塔山公园西侧跳舞后,骑着电动车载着两名女子往塔山公园内的一条小道往南开,不小心车子侧翻,掉入旁边的东溪中,三人坠河,其中一名女子死亡(详见本报5月15日J4版)。

  昨天,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准逮捕了罗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塔山公园的这条小道禁止机动车进入,因此罗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罗某在明知该小道路况危险的情况下,自信凭借自己的车技能够安全通过,仍然从该小道往塔山公园下驾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报通讯员 何祖喜

  特约记者 吕艺真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3 过失致人死亡 骑车小伙被批捕 2012-05-29 2461764 2 2012年05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