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 骑车小伙被批捕
5月13日晚,贵州小伙罗某和另外两名女子在浦江县塔山公园西侧跳舞后,骑着电动车载着两名女子往塔山公园内的一条小道往南开,不小心车子侧翻,掉入旁边的东溪中,三人坠河,其中一名女子死亡(详见本报5月15日J4版)。
昨天,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准逮捕了罗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塔山公园的这条小道禁止机动车进入,因此罗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罗某在明知该小道路况危险的情况下,自信凭借自己的车技能够安全通过,仍然从该小道往塔山公园下驾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报通讯员 何祖喜
特约记者 吕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