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消保委对八大超市进行价格抽样调查
同款牙膏,差价5元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物要货比三家
本报讯 近日,根据消费者反映,鄞州消保委对8家超市进行物价抽样调查,发现商品“身份”相同“身价”不同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款牙膏,在不同超市,最高差价5元。
此次被调查的8家超市分别为沃尔玛万达店、江东欧尚、家乐福江东店、加贝超市姜山店、世纪联华邱隘店、三江超市四明店、乐购、新江厦连锁超市石碶店,涉及到6大类18种商品。
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差额最高的商品为一款200克剂量的佳洁士防蛀修护晶莹薄荷型牙膏,江东欧尚售价最高,15.9元,最低价出现在沃尔玛万达店,标价为10.9元,差额为5元,达到最低售价的46%。
同一商品,为何在不同超市会会出现如此悬殊的价格差?
新江厦新润配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出现价格差的最大原因是进价高低、销量、进货渠道以及超市营销战略。
“有些超市为了吸引消费者,某些商品是负盈利的,超市会将这些负利润的压力转嫁到其他商品上。”一位超市工作人员说。
鄞州区物价局局长朱东起表示,政府对商品的定价权限只占所有商品的5%,其余所有零售企业拥有商品定价自主权,物价部门无权设定上下限,只能对其是否明码标价进行监督。
鄞州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货物品质和价格,尽量做到货比三家。
通讯员 孔颖 沈慈波 本报见习记者 李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