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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原“土地爷”胡俊受贿案开审

他曾被誉为学者型领导,仕途一帆风顺;被控受贿700余万,辩称只是借钱没打借条

  据新华社、央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开庭审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胡俊利用职务之便受贿70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其受贿经历更是贯穿他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而胡俊对受贿700余万元指控中的200万元辩称是向朋友借钱,只是未打借条,其目的为了购房。

两套“低价房”净赚两百万

  上午9点半,穿浅色T恤衫搭深色运动裤的胡俊走进法庭。待法警取下手铐后,胡俊拉了拉衣领,开始静静聆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称,胡俊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7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胡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00余万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俊的第一笔受贿,和当地的明星楼盘中凯城市之光联系在一起。根据检方指控,胡俊在任静安区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签发、办证等多个环节,为开发中凯城市之光的中凯置业公司提供便利。作为回报,胡俊得以用远低于市场均值的价格,先后用他人名义购得两套住房,总面积近300平米。仅通过这两套“低价房”的差价胡俊就获利201万元。此后,胡俊将上述两套房产出售。

为女性特定关系人“借轿车”

  2003年,胡俊从静安调任崇明县担任副县长。在这段任职期间,向他行贿的人有增无减,既有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的相关负责人,也有崇明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有装潢公司。这些行贿人通过胡俊打通关节后,在承接崇明的规划设计项目和建设装潢项目中都得到了“关照”。

  胡俊敛财的手段多样,除了直接收取现金外,也以借款的形式受贿,甚至还向一家房产公司老总长期 “借用”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经查,这辆车被交给胡俊的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使用,胡俊受贿得来的部分钱款也被该女子用于买房置业。

  检方指控的胡俊受贿情节共有7起,其受贿经历也是贯穿他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

学者型领导仕途曾一帆风顺

  46岁的胡俊是南京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人文地理专业的他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

  胡俊的简历显示,他在校期间曾先后获得 “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干部标兵”等称号,1993年进入同济大学成为我国第一批城市规划博士后。1995年,他任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主持和参与了全国多个省市的城市规划实践工作。这样的履历,让胡俊一直被外界评价为学者型领导。

  从1997年起,胡俊历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今年3月2日,胡俊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3月15日被捕。

两名前任房地产官员分获重刑

  胡俊是近五年来第三名落马的上海“土地爷”。而他的两名前任,此前已分别被判重刑。2008年8月,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及私藏弹药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6月,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陶校兴因受贿1045万余元财物,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3 上海原“土地爷”胡俊受贿案开审 2012-06-19 2602524 2 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