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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4版:浙中城事·重点

电动车主遭遇车祸不幸遇难,却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该案判决结果如何,引人关注
金华半数以上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街头多数电动车都拔掉限速线,成为“机动车”

若超标电动车=机动车,金华数十万改装电动车何去何从

  本报记者 杜羽丰 朱丽珍 斯问/文

  本报特约记者 俞跃/摄

  6月13日,龙游人应洪良站在婺城区法院门口,一脸茫然。

  这原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今年3月29日,应洪良的哥哥应洪其骑着一辆电动车,途经白汤下线与二环西路交叉口附近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一个月后,应洪其不治身亡。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事故部分事实无法查证,交警部门不予认定事故责任,后续赔偿问题交由法院裁决。

  应洪良提出87万元的赔偿要求。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一份鉴定结论,给他浇了一盆冷水。鉴定结果显示,应洪其出事时所骑电动车,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采信了这个鉴定结果,那么应洪其就属于无证驾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金华全市电动车保有量为100万辆,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来自交警部门的说法,这其中,相当大的部分都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

  当这部分电动车和机动车划上等号,带来的后续问题是:一旦发生事故,无论电动车主有无主观过错,因为“无证驾驶”,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已经习惯了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应该怎么办?

>>事故回放

电动车与轿车相撞,电动车主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在今年3月29日。这天晚上7点左右,龙游人应洪其跟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赶往白龙桥。这辆“涛涛”牌电动车,是两个多月前,应洪其买的一辆二手车。这是他拥有的第一辆电动车。

  应洪其没有驾照,在此之前,唯一的“驾驶”经验,就是自行车。

  谁曾想到,在白汤下线与二环西路交叉口附近,应洪其的电动车与郑某驾驶的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

  当时,郑某驾驶轿车左转弯,应洪其的电动车直行,两车相撞后,应洪其头部受重伤,送到金华市人民医院,医生立即给他进行了开颅手术。但不幸的是,经过近一个月的抢救,4月25日,应洪其还是不治身亡。

  按常理,这起事故简单明了:轿车撞了电动车,应负主要责任。但一份鉴定结果,却改变了这起事故的性质。

电动车超重、超限速,经鉴定为机动车,车主涉嫌无证驾驶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交警王天顺负责处理这起案子。他说,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交警也无法认定。

  4月1日,交警部门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事故电动车进行鉴定,结果让所有的人吃了一惊。

  根据那份鉴定报告,“应洪其所驾驶的两轮车,质量为90.6千克,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电动车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千克’的规定,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中,电动车整车质量应不大于50千克的要求。”

  更要紧的是,应洪其所驾驶的车子,实测最高时速为33公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的要求。

  而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对于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且若使用内燃机,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的电驱动两轮车辆,都属于轻便摩托车。

  应洪其的电动车,经过鉴定属于轻便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而他的行为也成了“无证驾驶”。

  “不过,事故中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如何赔偿,都要由法院来裁决。”王天顺说。

  实际上,类似案子我省已有先例。今年3月28日,本报A6版曾报道过“浙江超标电动车第一案”。在萧山打工的河南人老张酒后骑一辆超标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经检测,老张属于醉酒。萧山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张某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金2500元。

>>记者调查

只需将“限速线”拔掉,出厂达标的电动车就成了“机动车”

  很显然,应洪其的那辆电动车,无论是车速还是车身质量,都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出厂标准。那么,这些车是怎么成为“机动车”的?记者调查发现,这已是市面上公开的秘密了。

  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电动车销售店,发现,“改装”电动车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商家们对此也见怪不怪,都“按客户的需要来”。

  “现在有品牌的厂家,其实都挺正规的,出厂时电动车基本是符合要求的,在控制器位置附近,都安装了一根限速线,”一个姓陈的电动车店老板告诉记者,那根限速线,就是为了控制车速,“插上以后,时速到20公里左右,就上不去了。”

  不过,这根限速线能够轻易拔掉,形同虚设。而这根线拔掉后,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轻松达到三四十公里/小时。

  市民潘女士有两辆品牌电动车,其中一辆车,就经过了“提速”。

  “起初我并不知道有这根限速线,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问我要不要拔掉一根线,他说这根线拔掉以后,车子可以跑得更快。基本上所有来买车的人,都把限速线拔掉了。”潘女士说,她买电动车,自然希望跑得越快越好,于是就让销售商拔掉了限速线。

  实际上,在交警的日常执法中,涉及到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现在在路上跑的电动车,如果鉴定的话,可能绝大多数都属于‘机动车’。”交警王天顺说。

>>一组数据

金华半数以上交通事故,都和电动车有关

  像应洪其那样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在金华不在少数,而和电动车有关的事故,数据也让人触目惊心。

  来自金华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目前金华市区电动车保有量为30万辆,全市超过100万辆。

  “每年,市区与电动车有关的大小事故上万起,占所有交通事故总数的50%左右,有些辖区甚至高达70%。”金华市交警支队政委尹瑞荣说,大量的电动车交通事故让交警头疼,更让人担心的是电动车市场混乱的现状。

  尹瑞荣称,目前金华街面上的电动车,有不少品牌是国家生产目录里没有的,出厂时就不符合相关标准;另外一些,虽然出厂时是符合标准的,但经过改装后,在重量和速度上也超过了标准。

  这些超标电动车到底有多少?尹瑞荣坦言:“只能说很多,毕竟是否超标,并不能靠肉眼识别,而是需要省级或者以上的权威机构进行鉴定,这个工作量实在太大了。”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重点 j0004 若超标电动车=机动车,金华数十万改装电动车何去何从 2012-06-21 2602436 2 2012年06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