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j0004版:浙中城事·重点

>>观点激辩

  ●电动车主 王先生

  速度太慢,还未到目的地电就用光了

  我的电动车是前年买的,现在充满电能跑一个多小时。我是送货的,有时候从江南跑到江北,差不多要跑20多公里。现在城市越来越大,我要送货的地方,只会越来越远。如果电动车速度不快一些,还没跑到目的地,电就用光了。难不成,让我在路上推着车走?

  ●私家车主 冯小姐

  关键是让电动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跑

  说句老实话,我在路上开车,最怕的不是工程车,而是电动车。有时候,冷不丁就从边上冲出来,刹车都来不及。还有,很多骑电动车的人喜欢闯红灯,最容易出事。我觉得,电动车快不快没关系,关键是得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是最基本的,还有就是要在规定的路面上跑,不要动不动就到机动车道上来,这样危险系数也要小很多。

  ●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自行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绿源电动车董事长 倪捷

  限速20公里已不符合技术发展

  关于电动车,现在通行的标准是1999年版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在我看来,这个标准已经完全落后于电动车的技术发展。

  大约从2003年开始,电动车在技术方面实现了巨大的突破。以前,电动车以20公里/小时行驶超过半小时,电机就会烧掉。以现在的技术水平,这个“瓶颈”早已经突破了。20公里/小时的限速,早已经名存实亡。

  现在的电动车,出厂时设计时速一般为25~30公里。当然,只要是正规的厂家,都会设置20公里/ 小时的限速线,以符合国家规定。只是,用户买去后,一般都会把这根线拔掉,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认为,这是由技术进步导致的问题,不应该成为鉴定是否是机动车的依据。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目前在法律上还不是很清楚。

  ●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郑警官

  电动车速不能再快了

  我所在的辖区,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起码有一半跟电动车有关。

  机动车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是要受到处罚的,而电动车随意闯红灯或变道,就算被拍照了,没有牌照,也找不到驾驶员进行处罚。电动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比汽车更危险。要是在现在的基础上再提高车速,那就更麻烦了,根本无法管理。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交通事故专家 张锦伟

  骑电动车,也应该有驾照

  一般情况下,汽车和电动车相撞,汽车车主很少会去查电动车是否超标。因此,和电动车有关的事故,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很少有走司法途径的。在金华这起事故上,虽然电动车主属于无证驾驶,但我认为汽车车主仍应负主要责任。

  另外,我觉得,我国目前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体制应该进行变革。目前,只是管住了源头,车子出厂是否合格、限速有没有超标等。但销售商及用户在后期进行改装,这方面就无从管起。

  对此,我的建议是,是否可以出台这样的规定:骑电动车也要有“驾照”,没有驾照就不许上路;而对于超标的电动车,一旦发现就扣车,并依法处理擅自改装车辆的车主和改装经营者。政府管理部门、厂商、用户一起努力,才能让电动车不再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源头。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重点 j0004 >>观点激辩 2012-06-21 钱江晚报2012-06-2100009 2 2012年06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