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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犬被车撞死
狗主人索赔4.9万元

据称这条狗拿过名犬比赛冠军,每月靠配种就能赚1.5万元

  本报通讯员 朱召杰 特约记者 吕艺真

  7个月来,爱犬“小龙”一直都躺在戚先生家的冰柜里。

  去年11月20日,“小龙”出了车祸,死在了戚先生面前,他伤心不已。在与肇事车主协商不成后,他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索赔4.9万元。

  昨天上午,这起纠纷在婺城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

当儿子养的名犬,马路上被车撞死

  去年11月20日,金华的鲍女士因为急着运一些货物,借了朋友陈先生的轿车。经过乾西乡栅川村戚先生家门口时,撞上了“小龙”。

  事情发生后,鲍女士傻眼了。5米宽的水泥路,连个人影都没有,却突然撞上了一条狗,更让鲍女士没想到的是,这条狗还是只名犬。

  “它是比利时玛利诺犬,也就是俗称的马犬,我买来就要2万,还送它去训练,拿过很多奖的。”戚先生说,自己非常宠爱“小龙”,“我很早就离婚了,儿子工作又忙,一年到头都回不了几次家,我真是把它当儿子养的。”

主人称,“小龙”靠配种每个月能赚1.5万元

  戚先生说,2010年3月,“小龙”还获得过名犬俱乐部比赛的金华站冠军。

  因为小龙的“血统纯正”,很多外地的名犬都慕名来配种,“配种一次1500元。”

  根据戚先生的说法,“小龙”每个月的“收入”有15000元,而狗的平均寿命是15岁,“小龙”才2岁,就算还有13年的时间,损失也有上百万,“钱还是其次,它死了我很难过。晚上睡觉没了它,都觉得睡不踏实。”

  事故发生后,戚先生委托了金华市金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综合分析测算,确定“小龙”的评估价格为3.5万元。

  但鲍女士、陈先生和轿车的保险公司对这个结果都有异议,戚先生就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经法院委托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评估报告书显示,“小龙”价值2.9万元。

索赔4.9万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戚先生请求判令鲍女士和陈先生赔偿损失4.9万元,这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

  除了金建价格评估公司估的3.5万元外,2010年5月2日,戚先生还曾送“小龙”进行训练,为此花费1.2万元,加上戚先生之前的委托评估费2000元,合计4.9万元。

  庭审中,鲍女士不认为自己要负全责,陈先生则认为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三方都表示愿意调解。

  但保险公司却以双方意见分歧太大为由,拒绝调解。保险公司不同意商业险一并处理,并称戚先生在事故中具有过错,对狗未进行圈养和相关登记,而前期训练费、评估费、诉讼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价格则应以重新鉴定结论为准。

  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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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2615230 2 2012年06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