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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护花使者”

  为了争送女孩回家,两个男人在大马路上扭打成一团,一个咬手指,一个咬耳朵。咬手指的为了解救自个儿的耳朵,拼命把咬耳朵的往外推。结果,人是推开了,但左耳也被连带着整只撕裂。

  许某21岁,江西人。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许某和几个朋友一道去北仑一酒吧,一直玩到凌晨两点。

  许某对一名吧台女孩产生了好感。他看女孩喝得有些多,主动提出要送回家。

  不过,看上女孩的不止他一人。另一桌人一个叫叶某的,站起身就叫许某少管闲事。

  许某当场被驳了面子,脸上挂不住,跟叶某争执起来。

  叶某追问,许某和女孩什么关系,许某拍着胸脯就说,他是女孩的男朋友。这话激得叶某一股火往上冒。当即提出要单挑,来决定到底谁送女孩回家。

  两人扭打成一团。推搡中,许某将叶某推倒在地,叶某顺势咬住了许某的手指,许某推不开对方,索性咬住了叶某的左耳。

  两人一个咬手指,一个咬耳朵,两人谁也不肯先松口。

  一片混乱中,两人终于分开。

  叶某倒在地上,满地打滚,满脸都是血。许某呆立在一旁,望着叶某捂着的左脸颊空空荡荡,他才意识到,嘴里咬着叶某的整只耳朵。

  两伙人都被吓住了。许某和朋友趁机跑了。

  几个小时后,许某酒醒,主动到派出所自首。

  后经鉴定,叶某左耳廓大部分缺损,损伤程度为重伤。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许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通讯员 北璎 木木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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