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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6版:时评·个论

为暴力喝彩,社会之祸

  近日,微博上最热的事件,要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微博名吴法天)与川籍女记者周燕“约架”。周燕与吴法天在微博上争辩什邡钼铜项目,后演变为人身攻击与互相辱骂,最后相约北京朝阳公园见,上演了全武行,双双被警察带走。

  回顾事件始末,最触目惊心的是:暴力;语言暴力,肢体暴力;记录现场的视频中,人群中为暴力发出阵阵喝彩,令人毛骨悚然。当事人的暴力还不够,有的媒体报道时竟然美化暴力,完全突破了媒体应该恪守的底线。

  本来,吴周二人是为公共事务而争,气力应用在论证上。但是争到后来周燕说,“吴法天出门不被打扁我不信”,意思应是说吴的观点犯了众怒。似乎观点的对错是由人数的多少决定的。观点正确与否与是否被打没有必然联系,被打也不代表你的观点就是正确的。这种争论的“方法”并不是周燕的发明,她只是习惯性采用了这种很通行的、反逻辑的“逻辑”,而且还包含着对暴力行为的肯定。

  吴法天作为一个法学学者,被周燕激怒后,也失去了理智,对周燕使用了侮辱人格的言辞,称其“X婆”。

  网上视频显示,在朝阳公园“约架”现场,不能说是两人“打架”,基本上是周燕追打吴,吴一直是避让。仅就“动手”这点来说,吴的表现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而周显得很暴力,咄咄逼人。吴一再对围观者声称自己没有动手,显得坦然;但是,一黑衣青年盯住吴辱骂女性这一点不放,连连责问,吴就显得理屈词穷,被抓住了把柄。

  吴法天在微博上多次批评一些知名批评家的“双重标准”,即对他人是一种标准,对自己是另一种标准。应该说,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也应该批评,但是,吴法天自己也未能幸免。吴法天说:“当有人鼓起勇气提出不同意见时,语言暴力和人身攻击劈头盖脸而去,这可不是真正的民主做法。”但是,吴法天的所为,恰恰与他自己所说相悖。在一条微博里,吴法天说:“我不仅得罪了公知,而且得罪了记者,以后不想被抹黑都难!”所谓“得罪记者”,吴法天同时贴出了一个网页截图,是一家报纸的一则关于强奸案的报道,报道中提到的涉案嫌疑人之一的姓名是“吴法天”。因为没有更多的信息,不知道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是不是跟吴法天有过节,故意给涉案嫌疑人取这样一个化名来攻击吴法天。如果是这样,这种手段当然是恶劣、甚至是卑劣的,但是,“得罪了记者”这个说法,没有数量的限制,给人的印象是所有的记者都跟代表正义的吴法天过不去——这样的语言似乎不那么暴力,或者说是一种“巧暴力”:骂人不带脏字,给铁棍裹上一层橡皮再打人。法律工作者、法学家,法律意识应该强于一般人,对人、对事,不仅应该定性,还应该定量,这是最基本的意识和习惯。吴法天是确实缺乏这个意识呢,还是选择性地让这个意识在这里缺席?

  记录“约架”现场的视频中,人群中为暴力发出阵阵喝彩,令人非常不安: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崇尚暴力?这种情绪究竟是如何积累起来的?它是否预示了什么?一时找不到答案。但它应该引起足够关注,应该有认真、理性的梳理、研究,寻求治本之策,如果任其发展、蔓延,是民之众祸、社会之祸。

  与现场对暴力的喝彩相比,更不能容忍的是,一家网站,在报道“约架”事件时,编撰的标题是“女记者果断出手,吴法天满地打滚”,这样颂扬暴力,十分罕见。


钱江晚报 时评·个论 a0016 为暴力喝彩,社会之祸 2012-07-10 2629941 2 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