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帮扶小微外贸企业
本报讯 昨天从宁波市外经贸局传来消息,宁波市政府将安排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帮扶资金。
根据最新出台的《宁波市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帮扶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支持小微外贸企业(上年度出口实绩小于500万美元)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动产质押融资。
从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宁波融资服务机构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动产质押监管服务而发生坏账的,给予其实际承担损失一定比例的坏账补偿,对小微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而发生的利息给予支出,给予不超过30%且单家企业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利息补助。
本报通讯员 王芬 方平原
本报记者 段琼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