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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002版:临安生活

血液透析患者医保受惠多

  血液透析患者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参保人群,每月发生的医疗费用额度较大,个人负担较重,就业能力微弱,生活困境高于普通人员。2011年,临安参照《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血液透析费用结算暂行办法》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中引入血液透析单病种结算制度。

  血液透析单病种结算不改变原有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把医疗困难救助前置,所有血透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中发生的指定范围的费用个人承担5%,基金承担95%,指定范围费用中的药品、检查、治疗项目涵盖血液透析必须品。与指定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强化费用管理,不弱化服务质量。我市的指定医院是临安市人民医院,经办机构规定每人每月定额7000元,并实行弹性结算。在实际发生费用额度与指定额度之间的差额部分,结余部分费用共享,超过部分费用共担。对医院既有激励又有约束,鼓励医院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消除浪费,强化管理,提高服务。

  2011年血液透析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与前一年相比效果明显,2010年共计有血透病人70人,总费用709万元,门诊总费用670万元,个人共计负担70万元。2011年共计有血透病人82人,总费用683万元,门诊总费用640万元,个人共计负担61万元。两年相比,实行单病种结算后不难看出参保人员人均医疗费用下降了,个人负担下降了。 尹信


钱江晚报 临安生活 l0002 血液透析患者医保受惠多 2012-08-24 2692708 2 2012年08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