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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5版:中国新闻·传媒

揭丑不是恶俗炒作

  一直以为,这天底下最下作的事之一,就是往人身上泼污水,而且是那种桃色的、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污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泼人一身污水,把人恶心倒了,坏了人的声誉,然后他一笑而过。

  不是说不可以揭北大的丑事,更不是说北大很干净,不会有这样的龌龊事——“教授嫖娼”,“院长泡研究生”,“领导强奸女学生”,这些丑事媒体都曝光过,大学并不是世外桃源,社会有什么病,大学也有同样的病,一些丑陋甚至超出了公众的想象。丑陋的大学问题需要被扒粪,北大当然不能例外,需要大学中人站出来揭丑。

  可是,这种揭丑,应该是负责任的,而不是恶俗的炒作,不是往大学身上泼污水,不是为了吸引眼球、提升关注而用耸人听闻的黄色消息去消费公众的情绪,并在这种消费中寻求变态的快感。

  为什么说邹恒甫这条微博是泼污水呢?因为这条事关重大的爆料,竟然没有一个旁观者可以证实或者证伪,都是“北大院长”、“女服务员”、“北京教授”、“系主任”、“北大淫棍”之类非常模糊的信息,到底是哪一个北大院长或系主任,强奸了哪一个女服务员?外人根本无从查证。这样的污名,只能泼到所有院长和系主任身上,还有整个北大的招牌上。由于没有实指,没有精确的指向,而是笼统的泛指,一扫一大片,受伤害的是一个群体的声誉。而且这种事情,不会有院长或系主任站出来澄清证伪。最关键的是,这种桃色丑闻,根本说不清楚,越纠缠可能越麻烦。没有人愿意主动对号入座去趟这污水浑水,惹得自己一身臊。

  看得出来,邹恒甫发这样的微博,并不是真想站在真理一边正义凛然地爆什么料,而是借此恶心北大一下罢了。利用舆论对“北大”这个符号的反感、某些人阴暗的窥私心理、黄色新闻的爆炸性效果,还有“向权力和体制开炮”的伪正义,来消费公众的情绪。

  如果邹恒甫真掌握了什么证据,真知道什么事实,不妨指名道姓地说出来,直接说北大哪一位院长强奸了哪个女服务员,有什么证据。话说到这种露骨的程度,说了北大的名字,而且是“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这种涉及刑事指控的信息,已经不能用“害怕受到打击”、“保护当事人”作借口了,事关一所大学的名誉和一个群体的形象,必须说清楚。北大完全有理由起诉邹恒甫,当然,因为投鼠忌器,北大未必会维权,这种事躲还来不及,只能寄望于热点迅速过去。  曹林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5 揭丑不是恶俗炒作 2012-08-24 2693645 2 2012年08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