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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本地新闻·巡城

一句“我爱你”引发争吵
男朋友为求清静报假警“自首”

  七夕晚上,温州乐清虹桥派出所上演了一场“投案自首”的闹剧。

  晚上10点左右,一对年轻的男女怒气冲冲地走进了虹桥派出所。

  “我偷了自行车,我要投案自首。”“自首”的是那个男的,看上去情绪很激动。

  “别激动,慢慢说。”民警让他先稳定情绪,再把事情讲清楚。

  “不对,我没偷自行车,是把人打伤了。”小徐突然又改了口。

  “你到底偷没偷,老实讲清楚了。”一会说偷了自行车,一会又说自己打了人,民警觉得当中定有蹊跷。

  果然,在民警的追问下,男子道出了真相。

  原来,这对男女是一对情侣,都是湖北人。男的叫小徐,今年20岁;女的叫小郑,今年19岁。

  前两天,在宁波打工的小郑请了假,特意来虹桥和男朋友过七夕。和很多情侣一样,七夕节晚上他俩吃过晚餐,一起手牵手外出散步。

  走到当地的文化广场,小郑看到很多情侣都在放孔明灯,一下也来了兴致。她要求男友,一定要在孔明灯上写“我爱你”3个字,这样才能显出他的真心。

  可是不懂浪漫的小徐觉得,这话自己亲口说过了,没必要再写上去。

  两人就为了这句“我爱你”,大吵一架。

  “你去坐牢算了。”小郑觉得委屈,自己大老远从宁波赶过来,连这么小的愿望男友都不愿帮她实现。

  “去就去,我受够了!”小徐反倒觉得女友不可理喻。

  两人边走边吵,还真吵到了派出所里。

  小徐说,女友实在烦透了,宁肯坐牢躲清静,时间越长越好。一开始说自己偷自行车,可是怕罪太轻,所以干脆改口说伤了人。

  民警听完这一切,被弄得哭笑不得。鉴于他俩这次随意报警行为并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民警在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后,就让他们离开了。

  通讯员 梅千里 本报驻温州记者 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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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5 2696528 2 2012年08月2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