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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微新闻

贴着山寨“实习”上路,差点被罚

  昨天中午,G60沪昆(杭金衢)高速江西方向金华服务区,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车子的“实习”标志很奇怪。

  这不是黄底红字的标准汽车实习标志,而是一张普通的白纸打印的“实习”两个字,“山寨”味十足,而且贴在号牌上。

  驾驶员陈某刚刚拿到驾照,她知道实习期上高速要贴实习标志,所以就自己打印了一张。

  “实习标志是要求随车携带的,悬挂或者粘贴在车辆的后窗上,起到警示作用。如果不按规定张贴实习标志,一般给予警告,还可以处罚50元。”高速交警说。

  像陈某这样贴在号牌位置,有故意遮挡号牌之嫌,“这次驾驶员买的是新车没有上牌,否则要面临罚款200,记6分的处罚。”

  张贴类似于陈某这样的“山寨”标志行不行?一位高速交警表示,目前没有明文规定,自己打印的标志不允许,交警看到后,也会认可,不会处罚,不过张贴位置必须符合规定。“我们建议驾驶员使用标准汽车实习标志,更加醒目。”

  高速交警说,标准实习标志选用黄底红字,外面还有一层反光膜。因为黄光和红光在空气当中透视性最强,这和信号灯同一个道理。

  本报通讯员 姜豪

  本报记者 龚望平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微新闻 j0007 贴着山寨“实习”上路,差点被罚 2012-11-07 2788364 2 2012年11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