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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8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无声的诈骗

播报人:奉化法院

  三次手语,骗得1.5万元

  昨天,奉化法院审理了一起聋哑人诈骗案,聋哑人张某以介绍对象为幌子,骗取被害人钱财1.5万元。

  张某是个“80后”,从小聋哑,平常在一家服装店上班,空闲时有一群同为聋哑的朋友在一起玩。

  张某这人挺大方的,每次吃饭都想主动买单。可他的工资少,而且大部分还要上交给父母,容不得自己“摆阔气”。

  从哪里去弄点钱,成了他心里的一个结。这个时候,他的朋友小李,成了他的目标。

  小李是个单身汉,和张某从小在同一个村长大。小李有点小钱,还渴望结婚。

  张某动了心思……

  去年年底,张某拿着一张从网上下载的女子照片,到了小李的住处。大半个小时里,张某用手比划着这个女子的好,比如懂事、贤惠、善解人意等等。

  小李怦然心动。

  但张某说,女孩在外地,要搞对象,需要他跑腿。跑腿嘛,总得付点介绍费还有车费。

  小李给了3000元跑腿费。

  隔了半个月,张某又上门跟小李说,女方是个体面人,要买点鞋子、衣服、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小李又拿出6000元,让张某转交。

  没过几天,张某提出,女方打算见面时送份大礼给小李。小李一听女方这么有诚意,再次拿出6000元,让张某帮自己挑一份女方喜欢的礼物。

  三次上门,张某一共骗得1.5万元。

  花了钱后,小李坐等张某的好消息。可当他发短信询问张某进展时,却一直得不到回应——张某消失了。

  小李恍然大悟,向奉化的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在张某上班的工厂将他抓获。

  昨日,奉化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当被问及1.5万元钱用去了哪里时,张某低下头,再一次用手比划出:都请朋友吃饭了……

  奉化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构成诈骗罪。鉴于他是聋哑人,且自愿认罪,也退还了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本报通讯员 周燕

  本报记者 陈翔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n0008 无声的诈骗 2012-11-07 2788184 2 2012年11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