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则办事,赢的是社会
温岭的钉子户老罗如今已是网络红人,他的那幢五层小楼甚至登上了英国媒体,被视为中国法制进步的一个标杆。
这一次,对话代替了强拆,谈判桌代替了推土机。老罗的房子没有被挖成四面悬崖,他也没有被逼到必须拿起汽油维权的地步,他甚至都不需要像名人左小祖咒那样借助于网上呐喊才能抗拆成功,一个普通农民,就因为不满拆迁补偿,跟政府谈不拢,房子就得以幸存。权力肯为这样一个普通公民的利益让道,这本身就是个巨大的进步,把这种进步放在历史的进程中考察,它的意义就会显现出来。
老罗的逻辑很简单,60万建的房,只赔26万,当然不搬。单以此论,补偿确实低了,但账还不能这么算,新给老罗的宅基地是有三证的,而老罗原来的房子没有三证,在我国,集体土地和有三证的国有土地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这里面有土地增值的一笔账,如果这么算的话,老罗可能也没亏。但政府希望用政策上的红利来补偿老罗的损失,似乎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老罗要的是一幢自己住的房子,不是拿来卖的投资品,有没有三证、能不能卖,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我想,政府不让老百姓吃亏的善意是可以体会得到的,要不然有现存的钉子户在,别的拆迁户不会这么爽快就签了拆迁协议。而老罗呢,他的要求很简单,只是要一座同样的房子。他们之间还需要的是谈判,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退一步说,哪怕老罗的要价高了,他是不是就该被骂呢?公民意识已然觉醒,再拿集体利益至上的口号要求别人已经不管用了,不管其要求是否合理,政府都应该让他把自己的利益说出来,摊开来,而不是以一种强压的方式达到自己的诉求。
钉子户并非中国独有,在任何国家都有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而不能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其他人之上,有时候为了公众利益牺牲一部分个人利益也是世界通行法则,否则社会没有办法发展。效率与公平的战争,从来就没有一边倒的赢家,重要的是,这两种利益在一个什么样的平台上博弈。
老罗什么时候搬,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搬,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会达成一个协议。一条这样的马路对开车的人和老罗一家都不公平,老罗要出门必须得过马路,车子要过必须得绕个大弯,谁都不安全。在谈不拢的情况下,绕着走也许只能是无奈之举权益之计,但绕过一幢可以,能绕过一片吗?路能绕,桥能绕吗?这一次能绕开,下一次行不行?很多事情是绕不开的,当地恐怕还得以更积极的态度来解决层出不穷的拆迁问题。
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的今天,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应该多元化,温岭的做法体现了对个人私产的尊重,对每个人捍卫自己权利的尊重。这样的进步并非轻易得来,我想如果没有之前围绕拆迁的诸多激烈碰撞,老罗的房子可能早就片瓦不存了。这幢立在马路中间,让车不得不绕道走的房子,仿佛就是这个时代的见证,社会发展如大道,希望一片坦途,而个人利益却总是坚守着自己的阵地,轻易不会退让。温岭这幢小楼就矗立在私产保护和权力行为、野蛮和文明一个分水岭上,让人感受到文明的温暖,它证明权力只要谨守自己的边界,是会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的。
按规则办事,可能会牺牲掉一部分效率,但最终赢的会是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