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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微新闻

我没有嫖娼
为何警察罚我5000元

站前派出所抓到一个假冒警察的骗子

  “我没有嫖娼,那个男人非要处罚我,他说他是警察,要罚我5000元。”昨天早上10点左右,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

  接警后,民警很快就在市区洪源村附近抓到了嫌疑人徐某。35岁的徐某,一直没有工作。

  在这之前,徐某曾经吃过亏,有个男子自称是警察,骗走了他5000元钱。为此,徐某想到了来钱之道:冒充警察抓嫖娼。

  今年9月7日,徐某从朋友那租了一辆白色的丰田轿车,到洪源附近转悠。

  当天晚上9点左右,他看到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走进了一家美容院,过了10多分钟后,男子从店里走了出来,骑着摩托车离开了。

  徐某开着车子一直尾随,来到环城北路立交桥附近,看周围没什么人,徐某就把男子拦住,并把他拉上了车。

  “我是金华市公安局的民警,你涉嫌嫖娼了,我要带你回局里调查。”徐某的车子一直往金华市公安局方向开。

  男子沉默了一会问:“你们会怎么处理我?”

  徐某回答说,拘留或罚款。男子选择罚款,就这样,徐某拿到了5000元钱。

  第一次得手后,徐某只要没钱,就用同样的方法诈骗。11月3日和11月14日,他又从另外两名男子那里骗到了1.1万元。

  徐某说,行骗时自己穿着便衣,开的也是私家车,但是晚上黑灯瞎火的,没有一个人提出要求查看证件,这三次他一共骗到了1.6万元。

  据徐某介绍,他的丰田轿车是以半个月2000元的价格问朋友租来的,骗到手的1.6万元都被他花光了。

  昨天,徐某又到了洪源附近,准备故技重施。这一次,男子虽然给了5000元钱,但他察觉到了不对劲。明明没有干坏事,怎么就要罚款了?况且,哪有警察罚款是可以讨价还价的。男子打电话报了警。

  昨天,徐某因涉嫌诈骗被拘留。

  本报通讯员 陈扬 张晖

  本报记者 朱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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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2815753 2 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