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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公共绿地成了私家庭院

  陈女士当初买这套别墅,就是冲着别墅西边有一大片公共绿地。谁料,要搬进去了,她才发现,公共绿地不见了,被邻居王先生家的围墙圈走了大半,变成了私家庭院。

  陈女士,40岁,宁波人,在宁海工作。

  2011年10月,陈女士在宁海某小区购买了一幢别墅。去年,当她打算入住时,却发现房屋西边的公共绿地部分,被邻居王先生用围墙圈进了大半。

  公共绿地变身成了私家庭院。

  陈女士多次找到王先生以及小区物业,要求恢复公共绿地,都被拒绝。

  去年10月,陈女士将王先生和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告上了宁海法院。

  庭审中,陈女士称,开发商理应交付与规划图纸完全一致的房产以及房产周边相应的绿化、空地等环境。

  开发商辩称,陈女士买房时间晚于王先生,当时围墙就已经存在,陈女士对于围墙的现场是清楚的。

  王先生则认为,他没有将所围的绿化作为私产进行申报或独自占有,所以他根本算不上侵害陈女士的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王先生在公共绿地上砌围墙,未经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其他业主对公共绿地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法院最终判决,王先生应拆除侵占公共绿地范围内的围墙,按规划恢复公共绿地原状。   本报通讯员 金萍 本报记者 陈翔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n0006 公共绿地成了私家庭院 2013-01-17 2878832 2 2013年01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