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疯子”杀了人
义乌检察院申请对其强制医疗
这是金华地区首例
3月18日,经义乌市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无刑事责任能力、涉嫌杀害被害人吴某的吴仙凤,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这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金华地区首例对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案件。
吴仙凤是义乌新西河村人。2012年9月7日凌晨4点半左右,她手持木棍和扫把出门,丈夫宗樟弟(另案处理)因为怕吴仙凤出事,就手持铁管和扫把尾随,两人行至新西河村靠四海大道村口时逗留。
20分钟以后,被害人吴某背着锄头经过此地,与吴仙凤发生争执并引发冲突。宗樟弟将吴某推倒在地,用锄头按住吴某,吴仙凤用铁管打击吴某的头面部致其死亡。
案发后,经金华市第二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吴仙凤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按照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内容,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义乌市检察院认为,吴仙凤患有精神分裂症,存在严重的暴力行为倾向,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应当依法予以强制医疗。这既能让精神病人能得到医治,又能降低其继续行凶的可能性。
本报通讯员 傅忆文 张代磊
本报记者 贝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