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领导干部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纪委通报6起典型违规事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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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
6起典型问题是:
●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
●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这是党的纪律绝不允许的。
通报要求,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必须认认真真抓,持之以恒抓,咬牙做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通报强调,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走形式、搞变通。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要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抓而不实 等于白抓
公款大吃大喝、公费外出旅游、违规借用车辆、乱发物资补助……这些被通报的案例,不仅与中央要求格格不入,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通报典型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充分体现出中央对改进作风不折不扣、从严要求、狠抓落实的决心。
八项规定出台3个多月以来,会议“瘦身”、出行从简、杜绝浪费……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新气象、新变化,扑面而来,令人振奋。然而一些地方依旧存在的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作风顽疾,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还存在三种不良心态:
一是观望心态,认为改作风是“上面的事”,落实中央要求“慢三拍”,甚至以“文件没到”为由顶风作案;二是侥幸心态,心存“偶尔违规无所谓”“不被查到就没事”等想法,照旧我行我素;三是变通心态,表面上做足文章,暗地里各类改头换面的违规行为大行其道。
落实八项规定,要切实做到违纪必究。近期查处的顶风违纪行为,再次证明工作作风问题存在反复性和顽固性。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放任各类顶风作案、变通违规行为,不仅会引发各地作风问题反弹,引发群众不满,也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改变工作作风,必须常抓不懈。只有充分认识到改作风的艰巨性与长期性,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才能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