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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3版:浙中城事·现场

疲劳驾驶惹的祸
撞倒路人还逃逸

  因为撞人后逃逸,来自安徽的张某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

  坐在审讯室里的张某满脸泪痕,“是我撞的,我不该撞了就逃,我对不起死者。”

  事情发生在3月4日早晨,天蒙蒙亮,路上一片寂静。张某开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宁波驶向丽水方向。

  凌晨5点多,车到了永康地段。行使在217省道上的张某十分疲惫,虽然一路上已经停车休息好几次,但熬夜驾驶,他犯瞌睡了,双腿也有些不听使唤了。

  “天亮了,快到了,到了就能睡个好觉了!”张某自言自语。突然“砰”的一声,张某脑子一惊,有种不好的预感,赶忙刹车。这一声响,张某瞬间睡意全无。

  张某下车查看,眼前的一切让他慌了阵脚,马路上横躺着一个人,满身是血,鲜血还不停地往外流。

  张某不知道该怎么办,开了这么多年的车,第一次撞到了人,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不敢靠近,也不知道被撞的人是否还活着。他四处张望,发现没有人看见,于是他匆匆上了车,任由被撞伤者在路上躺着。

  “我停在东永一线的路边趴在方向盘上睡觉过,胳膊麻了我就起来开走了,具体几点我不记得了,我途经永康时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审讯时,张某一度否认自己撞人了。

  但是,当侦查人员拿出逃逸事故现场照片和牵引车勘查检查照片时,张某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懊悔:“是我撞的,我不应该啊!当时天还没亮,我很累,人昏昏沉沉的,我看路上很空又没人就放松警惕,撞了人之后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赶紧离开那里,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撞死人,是我不好,我对不起死者。”

  本报通讯员 金灵美

  特约记者 吕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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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路人还逃逸
2013-03-22 2957312 2 2013年03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