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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5版:宁波城事·甬现

>>> 庭审现场

上百村民来法庭旁听
“如果他们胜诉,我也马上这么干”

  昨天上午,江东法院宣判此案。原被告双方都未到庭,只有代理律师来了。

  庭审原本安排在只能容纳20余人的小法庭。早上9点左右,100多名村民们得知消息后,来到审判大楼下,要求旁听。法院只好将庭审调到了能容纳120人的大法庭。

  宣判只用了10分钟左右。江东法院认为,老陈3人起诉要求确认高新区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无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3人的诉讼请求。

  对此,老陈一方的代理律师称,根据我国的户口登记法律,公安机关对户口迁移有事实审查的义务,村集体组织对农村户籍登记只是一个协助义务,是公安户籍管辖权的延伸,公安机关不能因村组织不开证明就不给办迁户手续。这是一个逻辑悖论,这样的判决结果,他们不能接受。

  至于公公和媳妇之间“假结婚”所引起的社会伦理道德讨论,律师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公和媳妇不能结婚,婚姻是自由的,事实上他们也领出了结婚证。但这并不是法律问题。

  村民们则一致认为,这家人的行为是为了拆迁补偿。但律师认为,法律原则是,对于公民,法律无规定,即为可以,这家人可以这么做。

  官司败诉了,下一步,律师表示要跟老陈等人商量,寻求其他的救济手段,比如要求村里开证明。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村民纷纷点头表示认可。

  “我们就是过来看看,他们这家人这种行为,法院到底会不会驳回。如果他胜诉了,我马上花钱离婚,从外面找个人也来假结婚,每年分假老婆两万,我自己还能挣好几万。”一位村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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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胜诉,我也马上这么干”
2013-03-22 钱江晚报2013-03-2200010 2 2013年03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