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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2版:宁波城事·甬政

鄞州33家公墓
被黄牌警告

  “墓园违规收费一经查实,必须退还多收的款项,若不执行,将联合物价等部门处以多收取费用的五倍以内罚款。”昨天上午,宁波鄞州区五乡镇向辖区内的33家经营性公墓承包者出示“黄牌警告”。

  鄞州区35家经营性公墓,分布在五乡镇境内的就有33家。从3月20日起,这些经营性公墓的收费,应实行新的政府指导价。

  而按这个新规,公墓经营单位要通过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实施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此,五乡镇早就组织力量对公墓地进行检查,发现许多公墓收费乱象丛生,包括价格不上墙、收费名目乱设、发票开具不规范、讨价还价等等。违规收费问题也是群众举报中涉及最多的。

  当天上午,五乡镇分管领导当面向7家公墓的承包者出示了他们违规收费的“证据”——特殊材料费、刻照费、清卫费等收取凭证,并责令这些公墓的承包者向当事人退还多收的款项。同时要求所有公墓承包者做到明码标价,上墙公示。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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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9 2966344 2 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