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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被抢的 原来也是小偷

  一般小偷在行窃时都会心虚紧张,永康的这伙小偷可半点没有。他们在外行窃时,遇上了同行,便毫不犹豫地上前来了个“黑吃黑”。

  王某、陈某等四人来自云南镇雄,年纪相仿的他们在永康打工时认识了蔡某。打工赚来的收入并不能让他们满足,于是几人动起了歪脑筋。

  2012年7月8日凌晨,王某、蔡某等人商量好一起外出盗窃。

  王某等人寻找盗窃目标,蔡某负责开车接应。王某等人先后进入两间厂房宿舍,盗走手机一只和现金150余元。

  正当王某等人从宿舍出来时,看见有两名男子鬼鬼祟祟地抬着一只保险箱,他们寻思着应该是自己的同行,就打算来个黑吃黑,将保险箱占为己有。

  他们冲上前去吓唬、追赶两名男子,两男子还真害怕了,丢下保险箱就跑。

  但是,保险箱有密码,谁也不会开,他们只好来硬的,弄来了两把磨光机,将保险箱打开。

  保险箱里的财务还真不少,有现金人民币22200余元、金银首饰、玉器等物品,几人分赃之后,把保险箱运到了水库路边扔下山崖。

  看钱来的容易,王某、蔡某一伙人又多次作案,盗得电脑、手机等物。

  多行不义必自毙,当几人还在窃喜之时,警方已经根据线索将他们抓捕归案。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某等五人犯盗窃、敲诈勒索罪,五人被判六年六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本报通讯员 刘婷婷 姜日红 特约记者 吕艺真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j0007 被抢的 原来也是小偷 2013-04-09 2978774 2 2013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