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j0002版:浙中城事·热线

还是要按照合同来

  针对古子城的租房涨价风波,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贾立新律师说,公房出租时,政府相当于一个市场主体。如果租户不能证明评估存在问题,那么还是要按照原先的合同来。

  在签订新合同时,如果双方协商后,租户仍然不能接受这个价格,那么只能选择先撤出。除非他们能证明,管委会后来又以比约定更低的价格出租给了其他租户,这就涉及了不正当竞争。


钱江晚报 浙中城事·热线 j0002 还是要按照合同来 2013-04-09 钱江晚报2013-04-0900014 2 2013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