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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5版:中国新闻·连线

儿子的心愿

  2012年11月,赵梅福去北京看了一次儿子,却再次被送至劳教所,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条微博。郭家收到的仍是2010年的那张劳教通知书,只不过落款的部分手写加了一行字:“赵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期限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

  “这次,妈妈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垮了。”郭大军沉重地说,“她说她没犯法,怎么也不肯进去(拘留所)。警察来带走她的时候,人看到手铐就晕过去了,是被医生抬进去(拘留所)的……”

  微博的力量,媒体再介入,2012年12月,赵梅福再度被允许“所外就医”——身体有什么问题,家人也不得而知,被押18天后回到家中。但这次回来的母亲,变了很多——本来很爱说话的她变得不愿说话不肯见人,哪怕做点农活,都要选择山里面没人看到她的地方,“做梦都在打官司”。

  忙着毕业论文的郭大军决定诉之法律,正式对兰州市劳教委提起诉讼,“这次我是下定决心把这个事做一个了结。我的诉讼请求就是撤销劳教决定。因为我想让妈妈有尊严地活着。”

  兰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科曾公开表示,赵梅福被劳教一年情况属实。但此次劳教是继续执行2010年的决定,而与其11月期间在北京的行为无关。对方表示,当时赵梅福是因为身体原因停止劳动教养,但现在发现其身体健康,所以劳教决定可以继续执行。

  对郭大军的诉讼请求,今年年初,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郭大军提出上诉。昨天,该案在兰州中院开庭。

  一审法院认为,2010年5月17日,劳教委向赵梅福递送的“83号决定书”上已经明确写出,“如不服从本决定,可在接到之日60日内,向兰州市人民政府或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原告直到2012年12月3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明显超出起诉期且无正当理由。据此,法院驳回赵梅福诉讼请求。

  对此,赵梅福的代理律师认为,一审法院以上诉人起诉超期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的理由不成立。无效行政行为审查不受时间限制,且赵梅福此前已多次前往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是法院推诿搁置导致起诉失败,遂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裁定,并要求二审法院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兰州市劳教委代理人针对赵梅福代理律师所提问题未作正面回答,始终以“赵梅福提交的视频证据和本案是否诉讼超期无关,播放与否不影响本案”,且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上诉请求。

  “妈妈最初反映的征地问题,兰州当地信访办说是在处理了,还没结果。但结果不重要,土地也不重要。我只想能给妈妈一个公道。妈妈说了,如果这次胜诉,她这辈子就没有遗憾了。我再也不要她上访了。现在,我在北京已经有了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就想把父母都接到北京来,让他们离开兰州,离开噩梦,好好地过日子。”

  郭大军在盼着这一天。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连线 a0015 儿子的心愿 2013-05-31 钱江晚报2013-05-3100009 2 2013年05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