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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热线

贪便宜网上进货
赔了夫人又折兵

  “再淘宝我就剁手!”很多人都不止一次说过这样的玩笑话,网购不仅是普通人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很多商家也会选择价格低廉、免费送货的网商作为自己的进货渠道。

  消费者买到网购假货,都会有平台方面和工商方面的协调解决,如果商家从网店进货却买到了假货该怎么办?上个月,金华永康市一副食店就因网上进货,售卖假冒他人品牌红枣,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今年年初,永康市民老王到附近的副食店,买了10盒红枣,每盒185元。回家后一尝,发现口感和以前买的不同了,再到商场买来同品牌、同规格红枣一对比,发现两者的包装和口感都不一样,“肯定买到假货了。”

  老王找回副食店进行交涉,要求“一赔十”。

  店主却觉得老王是在“狮子大开口”,“我进的货都是正品,怎么可能要赔这么多钱?”

  老王便按照红枣包装拨打厂家电话,要求厂家来辨别真假。

  3月19日,厂家出具鉴定结论:确认这10盒红枣全是冒牌货,不是该厂生产的。

  拿到铁证的老王马上拨打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根据老王的举报投诉,永康市工商局介入调查处理,认定该副食店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没收、销毁该店销售的商标侵权红枣,并处罚款5550元。

  5月28日,副食品店交了罚款5550元后,退还老王货款1850元,赔偿货款一倍1850元,另外补偿老王其他损失2300元,一次性了结此事。

  被罚了款的店主张某大声喊冤:“这批红枣进货量很小,是从淘宝上买的,卖家出货量很大,下面评论也都说很好,我怎么知道会是假货?”

  出事后,张某找了那家网店,不过网店却关了门,电话也联系不上。原本图个便宜,不曾料想,网上进货如此不靠谱。罚款加上退赔款的上万元,“只有自己买单,就当花钱买教训了。”

  本报通讯员 翁长武 程旻雯

  本报记者 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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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3-06-05 3054356 2 2013年06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