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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4版:宁波城事·甬现

《近百人吃坏肚子,可能是因为厂庆发的蛋糕》后续

市食安办:226人就诊,56人仍在住院

宁波首次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应急响应

  “华美线业”公司十周年庆,96名员工进医院;幼儿园一次生日会,16名小朋友拉肚子。这两起事件将“绿姿西饼”推到风口浪尖。

  镇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从“华美线业”采集的5份慕斯蛋糕样本和入院治疗的员工排泄物中,均检测出肠炎沙门氏菌。(本报昨天N8版报道)

  昨天已是此事发生的第六天。

  虽然罪魁祸首沙门氏菌浮出水面,可究竟是蛋糕生产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还不清楚。

  浙江大学专家分析后认为,蛋糕中检测出沙门氏菌,最可能的原因是,鸡蛋外壳清洗消毒不到位。

  昨天,宁波市食安办发布消息,宁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应急响应。

市食安办:

226人因此事就诊 目前还有56人住院

  虽然还是没胃口,但看到淘淘(化名)发出“咯咯……”的声音,安女士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医生说,淘淘拉肚子的毛病已经好了,但肠胃还在恢复中。相信过不了多久,淘淘就能出院回家了。

  昨天中午,宁波食安办发布消息,到6月3日晚上,“华美线业”职工及家属先后去医院就诊的有210人,目前住院治疗52人(其中三院45人,妇儿医院7人),留院观察18人,病员情况稳定。而飞虹幼儿园先后共有16个小朋友到医院就诊,目前还有4个小朋友分别在宁波第三医院(3人)和妇儿医院(1人)住院,其中一位小朋友住院期间又并发肺炎症状。

质监部门:

已有2个蛋糕成品和1份原料 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事发后,宁波市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安办等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展开行动。

  6月2日晚上,镇海区卫生部门综合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初步判定这次华美线业部分员工及家属腹泻、发热,是由于食用了被肠炎沙门氏菌污染的绿姿慕斯蛋糕引起的食源性食物中毒。

  质监部门对绿姿慕斯蛋糕产品涉及的20个主要原辅料和产品装饰用水果、蔬菜成品以及生产经营用消毒剂均进行抽检,对其中8种主要原辅材料就地封存,并对同类蛋糕产品进行抽样,样品全部送至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截至6月2日,已检出2个蛋糕成品(芒果果冻慕斯和覆盆子小方)和1个原料(维益布雷果冻——芒果)菌落总数超标。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邵源峰说,菌落总数是统称,是指微生物总的指标。检测结果显示,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表示蛋糕和原料不好。

  此外,他们还在做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4种致病菌的检测,结果还没出来。

新美心公司:

向公众道歉 散客如发现问题可去门店反映

  两起事件后,陆续有市民反映,自己孩子和家人吃了蛋糕,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在这之前,他们根本没想到会是蛋糕的问题,如今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新美心公司的副总钱某。

  对于这些散客,钱某称,市民可以去公司的任何一家门店进行反映,店里也会有投诉意见单。到时候他们会和市民联系,只要是他们蛋糕的缘故引起,他们将会负责。而对于已发生问题的人,公司会全力承担赔偿。

  新美心旗下的绿姿门店在宁波有200多家,销量是否因此事跌到冰点?

  钱某表示,目前他们最关心的是出现问题市民的救治及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销量还没顾得上去了解。

  昨天上午8点多,公司也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出了道歉声明。

市政府:

首次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应急响应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成为大家关注焦点。

  从宁波牛奶问题到江东面馆食物中毒,再到这次蛋糕放倒人,市民们对食品安全关注度水涨船高。吃上安全食品,也成为大家对政府部门期待。

  政府公开信息显示,5月20日至23日,宁波市食药监局赴港学习考察食品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昨天中午,宁波市食安办发布通告,宁波市政府已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食安办获悉,这是宁波首次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应急响应,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高度重视做好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是深入调查涉案蛋糕从原材料、生产、加工、储运到病员入口等全过程,待沙门氏菌检验结果确定后,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立即组织全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夏秋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容易变质的蛋糕、冷冻饮品、肉制品、啤酒、乳制品、饮料等地产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并适时发布消费警示。

  四是严格按法律法规追究肇事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依法及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

III级应急响应

  记者了解到,在宁波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应急响应,针对的就是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

  (4)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4 市食安办:226人就诊,56人仍在住院 2013-06-05 3054199 2 2013年06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