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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8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偷猪赚钱,栽了

  播报人:奉化法院

  进人家里盗窃太难,偷了东西不知道价值很难卖,但猪肉总是值钱的,于是有人就干起了偷猪的勾当。

  昨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罗某,33岁,贵州人,12岁起就在外打工,2010年来到奉化,靠偷盗过日子。

  今年1月上旬的一天凌晨,罗某伙同老乡张某,来到奉化尚田的一个养猪场里。

  两人带着一把长约20厘米的长刀,一把手电筒,骑着一辆加装马达的三轮车,在养猪场门口转悠。看着猪舍里那些肥硕的白猪,两人狠下心走了进去。

  两人用刀先将猪杀死,取出猪的内脏后,抬上三轮车。在猪舍“奋斗”了个把小时,“收获”三头被杀死的白猪,两人走了。

  第二天一早,农户去猪舍里查看时,发现少了三只猪,在猪舍的角落里还发现了一堆猪内脏,当即报警。要知道,这些猪大一点的近300斤重,要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之后,罗某与张某两人用相同的手段,在其他养猪场偷了两次,偷到两头猪。

  目前,罗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至今未归案。

  第一次偷来的三头猪共计重约500斤,价值约4000元;第二次偷得的一头猪重约150斤,价值约1200元;第三次偷得的一头猪重约120斤,价值960元。

  昨天,奉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本报通讯员 冯筏 本报记者 陈翔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n0008 偷猪赚钱,栽了 2013-07-16 钱江晚报2013-07-1600009 2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