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未办出生证,要做亲子鉴定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因此《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1.新生儿父母应当在出院前携带以下证件到门诊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申领:⑴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⑵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由婴儿母亲申领(母亲住院期间可以由父亲办理),母亲出院后如果由母亲以外的亲属(包括父亲)代办,须提交婴儿母亲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30日后至1年内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交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
4.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交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当事人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