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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7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为了空调机位
邻里闹上法庭

  播报人:海曙法院

  自家客厅外墙上的空调机位被邻居占用了,这让周先生很郁闷。跑去跟邻居冯先生商量,对方却反问说:“你有这部分空间的房产证么?”协商不成,只好闹上法院。

  周先生家住海曙区水岸花园。原来小区在设计时,在周先生家客厅外墙留有一平台,客厅与平台连接处上方还有一个洞,是给空调管线留的。

  这个平台和隔壁住户冯先生家的阳台相连,不过隔着一道墙体。冯先生比周先生早入住,在装修时就敲掉了这道相隔的墙体,把自家阳台面积扩大了。冯先生还用红砖封闭了平台外墙面散热用的百叶窗,对整个阳台进行了装修,平台上方装了吊柜、灯具,下方放了洗衣机。

  去年3月,周先生一家打算装修房子,却发现客厅外空调机位被占用。周先生跟冯先生交涉。

  冯先生却认为,这块平台,本来就是两家共用的,谈不上谁占谁。而在各自的房产证里,确实没有关于这块平台的归属。都没有这块平台的所有权,就谁先到谁得。

  僵持了一年多后,今年5月,周先生以排除妨害为由,将冯先生告上法院。

  法官特地到了现场勘验,发现从设计本意来讲,这个平台确实应该是周先生家的空调位,而且相同户型的平台,都是归周先生这边的住户使用的。

  法院认为,尽管没有平台的所有权,但是房屋的空调外机机位是房屋的附属设施,根据建设设计要求而定。经实地查看后,可以认定平台是为周先生家单独安装空调外机位使用。冯先生的行为侵犯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

  昨天,法院判决冯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装修,恢复空调外机位原状。

  本报通讯员 李义山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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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钱江晚报2013-07-1900008 2 2013年07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