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堂里
住着百户租客
播报人:江北法院
去年年中,江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到消息,称位于大庆北路202号原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的大会堂,建筑物内部结构被进行改建了,如今里面住了100多户人家。
改建的人叫桂某,他以房东的名义,分割了大会堂,租给100多户人家收取房租。
城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认定,责令桂某2012年8月之前,自行拆除涉案建筑物内部的改建结构。
不料,桂某非但对处罚不理不睬,还反过来把江北区城管局给告了。他称,江北城管部门并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他还对适用法律的正当性提出了质疑。
法院审理后发现,大会堂内部结构复杂,过道狭小,住户众多,存在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火灾等隐患,连周边群众也都对大会堂的安全、卫生以及治安情况表达了担忧之情。而且,桂某对大会堂的改建,根本就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基于这些考量,法院驳回了桂某的诉求。桂某不服,上诉至宁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年初,江北城管局向江北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面对执迷不悟的桂某,出于对建筑物内100多户人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考虑,江北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近日,在法院与当地街道、城管各部门综合协调下,违章建筑已被拆除。
本报通讯员 孙乔 陈浣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