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华才受贿案 被告获刑11年
7月23日上午,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郦华才受贿一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郦华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郦华才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叶某等4名工程承包人,在学校相关工程的管理、款项结算过程中谋取利益,以买营养品、支付医药费、结婚礼金、装修礼金等名义,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轿车、电器、装修、家具等财物共计价值634065元。
办案机关调查期间,被告人郦华才主动交代了未被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在相关人员被调查后退还受贿款计243000元。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郦华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24.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其余尚未退出的受贿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田舍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