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质保期内就得保修或调换
“我家的洗衣机保修期内无法正常运行,多次找到经销商,维修都快1年了,还不能正常运行,经销商一直没有答复。”日前,中洲镇的徐先生万般无奈之下,向淳安工商分局汾口工商所投诉。
据了解,2011年2月,徐先生在当地一家用电器经营部,花4200元购进了一台小天鹅滚筒洗衣机(型号为TG60-1401LP(S))。洗衣机使用1年后,出现不能正常运转的问题,多次送修还是运行不正常,但经销商就是没有一个彻底解决方案。
接到投诉后,汾口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徐先生家查看洗衣机,并核实产品相关材料和保修证书,证实洗衣机仍在保修期内,且故障非人为造成。随后,工商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经销商要求其派专门维修人员上门检查,经维修人员确认为洗衣机的电路板出了问题,目前经销商处没有同型号的电路板,都是2012年后的新型电路板,两者不能匹配,所以导致问题无法解决。
对此,徐先生要求退货,但经销商以洗衣机使用已有两年多时间不同意退货,双方因此僵持不下。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依据《消法》有关规定,经工商工作人员耐心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徐先生同意在同等价位换购一台其他型号的新洗衣机。
炎炎夏日到来,家电行业又迎来新一轮销售旺季,淳安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慎之又慎,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售后信誉度高的商店,同时要核对产品身份,有无合格证、三包证、包修凭证、购货发票等,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曾鸿飞